包头市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《章程》修改的说明
点击量: 时间:2020-04-25 17:53
一、加强党对协会的领导
根据党建工作的需要在第三条中增加了一款,修改后的相关部分如下:
“本协会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建立党组织,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,加强政治引导”。
二、充实协会“业务范围”
原章程中所规定的协会“业务范围”是2015年制定的。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行业政策、社团政策的不断完善,及时对协会“业务范围”进行适当的扩充和调整是十分必要的。
修改后的内容如下:
“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:
(一)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,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、会员诉求,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
(二)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、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,参与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、行业准入条件,完善行业管理,促进行业发展;
(三)围绕规范市场秩序,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,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,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,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,规范会员行为,协调会员关系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;
(四)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,掌握区内外行业发展动态,收集、发布行业信息;
(五)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创办报刊和网站,开展法律、政策、技术、管理、市场等咨询服务;
(十)组织人才、技术、管理、法规等培训,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素质、增强创新能力、改善经营管理;
(七)参与行业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及推广、事故认定等相关工作;
(八)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交易会、展览会等,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;
(九)建立行业专家人才库,组织专家学者参加政府决策的前期调研、论证工作。组织开展学术交流,搜集、整理本行业最新科技动态和科研成果,促进行业技术进步,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;
(十)建设行业对外交流服务平台,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,联系相关组织,指导、规范和监督会员企业的对外交往活动;
(十一)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。”
三、建立监事会。
根据2016年12月19日颁布的发改经体﹝2016﹞2657号《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,要求协会健全内部监事会(监事)。监事制度从无到有,应该具有过渡期,先尝试设立,待条件成熟再由理事会正式选举产生。
特此说明
包头市物业管理协会
二〇一七年十月